IMO Class 6 - Toxic and Infectious Substances
第6类:有毒和感染性物质
子类6.1: 有毒的,有毒的物质
知道是有毒的对人类在运输过程中提供对健康的危害或被认为是对人体有毒,因为它属于有毒的类别,在实验室动物身上测试时。
一种刺激性物质,如催泪瓦斯,会造成极度的刺激,尤其是在密闭的空间
子类6.2:生物危险品
6.2.1 定义
为施行本规例:
6.2.1.1 感染性物质是指已知或有理由预期含有病原体的物质。病原体被定义为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寄生虫、真菌)和其他制剂,如朊病毒,它们可以引起疾病
人或动物。
注:来自植物、动物或细菌的毒素,如果不含任何感染性物质或不含属于感染性物质的毒素,应考虑归入第6.1项,并划归UN3172。
6.2.1.2 生物制品是指来自于生物体的产品,这些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符合有关国家当局的要求,这些当局可能有特殊的许可要求,并用于预防、治疗或诊断人类或动物的疾病,或用于与此有关的开发、实验或调查目的。它们包括但不限于成品或未完成的产品,如疫苗。
6.2.1.3 Cultures are the result of a process by which pathogens are intentionally. This definition does not include patient specimens as defined in 6.2.1.4.
6.2.1.4患者标本是指直接从人类或动物身上采集的标本,包括但不限于排泄物、分泌物、血液及其成分、组织和组织液拭子,以及为研究、诊断、调查活动、疾病治疗和预防等目的而运输的身体部位。
6.2.1.5 医疗或临床废物是指对动物或人类进行医疗处理或生物研究产生的废物。
6.2.2 传染性物质的分类
6.2.2.1 传染性物质必须归入6.2项,并酌情划入UN2814、UN2900、UN3291或UN3373。
6.2.2.2 传染性物质分为以下几类。
6.2.2.2.1 A类:
在窗体中,当暴露在它发生时,是能够造成永久伤残,危及生命或致命疾病原本健康的人或动物运送一种传染性物质。满足这些条件的物质的例子指示表 3.6.D。
注: 一种传染性的物质释放外面的防护包装,导致与人或动物的身体接触时发生的曝光。
(a) 传染性物质符合这些标准,在人类或者两者在人类和动物中引起疾病必须分配给 un2814。只有在动物中引起疾病的传染性物质必须分配给 UN 2900。
(b) 为 un2814 或 un2900 的分配必须基于已知的病史和症状的人类或动物的来源、 地方性的当地条件或具体情况的源的人 oranimal 的专业判断。
注释:
1.正确运输名称为 un2814 是传染性物质,影响人类。UN 2900 正式运输名称是传染性物质,影响动物只。
2.下表不是详尽无遗的。传染性物质,包括新的或新出现的病原体,而不显示在表中,但符合同样的标准必须分配给类别 A.此外,,如果有一种物质符合标准的疑问那么它必须包括归入 A 类。
3.在下面的列表中楷体书写的微生物是细菌、 支原体、 立克次体或真菌。
炭疽杆菌(仅培养物) 传染性物质 流产布鲁氏菌 (仅培养物) 布鲁氏菌病 (仅培养物) 瑞士布鲁斯氏菌(仅培养物) 伯克霍尔德菌--假单胞菌--腺样体 (仅培养物) 伯克霍尔德氏菌 - 假单胞菌 - 假单胞菌 (仅培养物) 鹦鹉螺衣原体--禽类菌株 (仅培养物) 肉毒杆菌 (仅培养物) 厌氧球虫病 (仅培养物) 烧伤科克氏菌 (仅培养物) 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病毒 登革热病毒 (仅培养物) 东部马脑炎病毒 (仅培养物) 大肠杆菌,椎体毒血症(仅培养物) 埃博拉病毒 弹性病毒 土拉弗氏菌 (仅培养物) 瓜拿利托病毒 汉坦病毒 汉坦病毒引起的出血热伴肾综合征 亨德拉病毒 乙型肝炎病毒 (仅培养物) B型疱疹病毒 (仅培养物)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仅培养物) 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 (仅培养物) 日本脑炎病毒 (仅培养物) 朱宁病毒 凯萨努尔森林病病毒 拉沙病毒 马丘波病毒 马尔堡病毒 猴痘病毒 结核分枝杆菌 (仅培养物) 尼帕病毒 鄂木斯克出血热病毒 脊髓灰质炎病毒 (仅培养物) 狂犬病病毒 普氏立克次体 (仅培养物) 立克次体 (仅培养物) 裂谷热病毒 俄罗斯春夏脑炎病毒 (仅培养物) 萨比亚病毒 志贺氏痢疾杆菌1型 (仅培养物) 蜱传脑炎病毒 (仅培养物) 变种病毒 委内瑞拉马脑炎病毒 西尼罗河病毒 (仅培养物) 黄热病病毒 (仅培养物) 鼠疫耶尔森氏菌 (仅培养物) 非洲猪瘟病毒 (仅培养物) 禽副黏液病毒1型--大肠杆菌性新城疫病毒 (仅培养物) 古典猪瘟病毒 (仅培养物) 口蹄疫病毒 (仅培养物) 山羊痘病毒 (仅培养物) 结节性皮肤病病毒 (仅培养物) 支原体 - 传染性牛胸膜肺炎(仅培养物) 小反刍动物病毒 (仅培养物) 牛瘟病毒 (仅培养物) 绵羊痘病毒 (仅培养物) 猪水泡病病毒 (仅培养物) 水泡性口炎病毒 (仅培养物)
6.2.2.2 B类:
一种传染性的物质不符合 b 类的类别,也就是 A.传染性物质列入标准必须分配给联合国 3373。
注:UN3373的正确运输名称是诊断标本或临床标本或生物物质,B类。预计2007年1月1日,将不再允许使用诊断标本和临床标本的运输名称。
6.2.2.3豁免情况
6.2.2.3.1不含传染性物质或不可能引起人类或动物疾病的物质不受本条例约束,除非它们符合列入其他类别的标准。
6.2.2.3.2 含有对人类或动物无致病性的微生物的物质不受本条例约束,除非它们符合列入另一类的标准。
6.2.2.3.3任何存在的病原体已被中和或灭活,不再构成健康风险的物质不受本条例约束,除非它们符合列入其他类别的标准。
6.2.2.3.4不被认为有重大感染风险的环境样品(包括食物和水样品)不受本条例约束,除非它们符合列入另一类的标准。
6.2.2.3.5将一滴血滴在吸收材料上而采集的干血点,或粪便潜血筛查试验,以及为输血或为制备用于输血或移植的血液制品而采集的血液或血液成分,以及打算用于移植的任何组织或器官,不受本条例约束。
6.2.2.3.6 存在病原体的可能性极小的病人标本,如果标本被包装在可防止任何泄漏的容器中,并根据情况标明 "豁免人类标本 "或 "豁免动物标本 "的字样,则不受本条例的约束。该包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包装必须由三个组件组成:
1. 一个或多个防漏的主贮器;
2. 一个防漏的二次包装;和
3. 外容器对其容量、质量和预期用途具有足够的强度,并且至少有一个表面的最小尺寸为100毫米×100毫米;
(b) 为液体,吸水性材料的数量必须足够吸收的全部内容必须
放在主贮器和辅助容器之间,以便在运输过程中,任何液体物质的释放或泄漏都不会到达外容器,也不会损害缓冲材料的完整性;
(c) 如果多个易碎主贮器放置在一个辅助容器内,它们必须使用单独包装或隔开,以防它们间的接触。
注意:在确定病人标本是否存在病原体的最低可能性时,需要有专业判断因素来确定某种物质是否属于本段规定的豁免范围。这种判断应基于已知的病史、症状和来源(人或动物)的个别情况,以及当地的流行情况。
可能在这一段下运输的标本的例子包括接受血液或尿液测试的监视器胆固醇水平、 血糖水平、 激素水平或前列腺特异性抗原 (PSA) ;那些为人类或动物与非传染性疾病,或治疗药物监测 ; 监测器官如心、 肝或肾功能的功能所需那些进行保险或就业的目的,旨在确定存在药物或酒精 ;妊娠试验 ;组织的切片来检测癌症 ;和在人类或动物的抗体检测。
6.2.3生物制品
6.2.3.1就本条例而言,生物制品分为以下几类:
(a) 那些制造和包装符合要求的适当的国家当局和运往最后包装或分布和个人保健医务专业人员或个人使用的目的。在此组中的物质不会被这些规例
(b) 那些不属于 (a) 段和已知或合理地相信含有传染性物质和符合列入 A 类的标准或在此组中的类别 B.物质必须酌情分配给 UN2814、 UN2900 或 UN3373。
注: 一些领有牌照的生物产品可能存在生物危害只有在世界某些地区。在这种情况下,主管当局可要求这些生物的产品,必须符合当地对感染性物质的要求或规定其他限制。
6.2.4 转基因的微生物和生物体
6.2.4.1不符合传染性物质定义的转基因微生物必须按照3.9小节进行分类。
6.2.5医疗或临床废物
6.2.5.1 含有A类感染性物质的医疗或临床废物,必须视情况分配到UN2814或UN2900。含有B类感染性物质的医疗或临床废物,必须分配到UN3291。
6.2.5.2有理由相信含有传染性物质的可能性较低的医疗或临床废物必须分配到UN3291。注:UN3291的正确运输名称是临床废物,未指明,未另作规定,或(生物)医疗废物,未另作规定,或受管制的医疗废物,未另作规定。
6.2.5.3
6.2.6受感染的动物
6.2.6.1 被故意感染且已知或怀疑含有传染性物质的活体动物不得空运,除非所含的传染性物质无法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托运。被感染的动物只能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运输。
6.2.6.2除非传染性物质不能以任何其他方式托运,否则不得使用活体动物托运此类物质。
6.2.6.3受A类病原体影响的动物尸体或仅在培养物中会被划为A类的动物尸体,必须酌情划入UN 2814或UN 2900。受B类病原体影响的其他动物尸体必须按照主管当局确定的规定进行运输。
6.2.7 病人标本 病人标本必须酌情归入UN2814、UN2900或UN3373,除非它们符合以下规定 6.2.2.3